2)第三十四章 断刀斩长安 忆四_剑起天下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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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叔罕见的拒绝了我,他看了我很久,才皱着眉说,怕路过的猎户听到。

  我没有强求,继续一点一点将匕首插入刘少爷的手腕上,鲜血在他的挣扎下流的得到处都是。

  刘少爷终于痛的无法忍受,再度昏厥过去。

  真是扫兴呢。

  我问叔叔,怎么让他再醒过来。

  叔叔好像不愿意面对这样的我,说没有办法,昏过去就醒不过来了。

  我说,切到骨头了,切不下去了。

  叔叔说,趁着他昏过去,现在给他解开绳子,直接从手上取下来吧。

  我说不行,万一他是装的呢。

  然后拿自己的膝盖抵住他的手腕,全力一掰,来回好几次,终于将他的骨头折断。

  这一次,刘少爷又醒了,感受着手腕处剧烈的痛苦,满头大汗的在地上挣扎。

  我割下剩余的血肉,将他的手切了下来。

  拿回染血的镯子,叔叔就说走吧。

  我说那刘少爷怎么办。

  叔叔说这么多血他一定活不下来。

  我说他一身都完好,唯独手腕被切下,任谁都知道是我来取回玉镯了。

  叔叔终于有些恼怒,问我还想怎么样。

  我说,从我手上丢的,我要自己拿回来。这是你说的。而我丢的,不只是这只镯子。

  他毁了我的一切。目的,仅仅是想要我的这个镯子。

  叔叔叹了一口气,往旁边站了几步,不再说话。

  第二天,刘家少爷就只剩下一堆破碎的衣衫和白骨埋在地底,他的血肉,大概会在傍晚时分,变成一泡泡狗屎,重见天日。

  叔叔在天还未亮时回了寺里,我拿着刘少爷的一只手掌,来到城西的一位同窗家里。

  他的父母已经外出做买卖,他睡醒时,我就坐在他的床头,笑着看他。

  他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又惊又怒的指着我的鼻子骂我。

  我笑着对他说,你再喊几声,全城都知道是你偷了刘少爷的金锁。

  他果然不喊了,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血口喷人。

  我说,你心里有数。

  他说,我无凭无据。

  我说,我不需要证据。

  我拿出放在书箱里,被包裹好的刘少爷的左手,丢到了他面前。

  他被吓得声嘶力竭。

  我说,你要是把巡城捕快引来,他们就会搜查你的房间,找出你偷的金锁,然后把刘少爷的死算在你身上。

  他很听话,马上就安静下来,然后说,你怎么知道金锁在我这儿。

  我指着手掌说,他告诉我的。他想要我的镯子,就拿金锁做交换,让你替他做伪证,在同学面前指出是我翻了他的书箱。

  他说你都知道了,你是来报仇的吗。

  我说你不配,况且你还有用。

  他说我凭什么帮你。

  我说就凭现在,这个手在你这里,你家里又能搜出金锁,我只要出去喊一声,一定会有英明大义的神捕查出你这个谋财害命的贼人。

  他说官府怎么会信你这个外地人不相信我。

  我说你以为我就带了一只手来?就算你把这只手说清了,你家米缸里的尸骨你也说不清。

  他在犹豫。

  我又说就算官府最后没定你的罪,别人会怎么看你。你以为这些流言蜚语就凭一纸文书就能给你洗清?世人最喜欢无中生有,只要有一个人还在谈这件事,慢慢的,大家都会信以为真,都认为你就会是凶手,何况,你本来就是凶手。而且,你只要再喊一声,我就会脱掉你的裤子,在别人进来时,看见一丝不挂的你被我压着,我想,你以后也不用活在这歌潭城里了。

  他沉默了好久,才说你想要我帮你什么。

  我又从书箱里拿出一只鞋子丢给他,告诉他你去刘家说,看见刘少爷失足掉河里了,这是他的鞋。

  他说万一刘家不信怎么办。

  我说这是你的问题,刘少爷的为人你是知道的,你以为这块金锁你真的拿得那么容易?就算只是一块镀金的锁,你也不该从他手里拿。他不死,你也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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