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
砰!砰!砰!砰!砰!
靓坤等五个人每人打了一枪,哈迪伦上校和莉安娜·哈迪伦打断了林博文的双手手腕,拉尔夫和克拉克打碎了林博文的两个膝盖,靓坤打中了林博文的躯干,又打断了他的一条肋骨。
手腕的伤痛,让林博文只得丢下手里的枪。
膝盖的破碎,让林博文不得不躺到在地,倒在了离可以让他逃出生天的小树林只有一步之遥。
打完之后,靓坤等人就钻进小树林,快步离去,深藏功与名。
随后赶来的警方,立即将林博文和洪旭队长,送到荣民总医院台中分院急诊室抢救。
送到医院时,林博文身中四枪,还断了两条肋骨,不过没有受到致命伤,也没有流血过多的危险。
而洪旭队长对没这么好运了。他被林博文射中一发黑星手枪子弹,这种毫米子弹,威力非常巨大。
子弹射入胸肺发生翻滚,挫伤了动脉,卡在颈椎部位。内出血极为严重,洪旭队长根本没有坚持到医院,在救护车上就因失血性休克殉职。
另一边,抓捕林博文的保镖吴氏兄弟,警方也遭遇激烈枪战,受伤三人,好在没有出人命。
总之,抓捕林博文团伙区区几个人,警方付出了1死4伤的代价。
什么叫做悍匪?
这就是!
……
第二天,看着报纸,就连哈迪伦上校也大呼荒谬。
靓坤接过来报纸一看,对于洪旭队长的殉职,台湾媒体不依不饶,追究为什么他没有穿防弹衣。
而警方的解释是,是防弹衣数量不足,洪旭队长将自己的防弹衣脱下,给了普通警员。
经常被警察糊弄敷衍,久病成良医的记者不是这么容易对付的。
很快,记者揭露:根据警方预算,一线重案警员的防弹衣充足,应该不存在缺少防弹衣的情况。
见遮掩不过去了,台湾警方才承认:现有的防弹衣过于老旧,已经不能防弹。行动之前,警方确实经济采购了一批防弹衣准备更新,但厂商交货后发现避弹效果不佳,根本无法使用,主管机关已没收厂商保证金。
这样一来,洪旭队长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防弹衣就不足。
洪旭队长觉得自己年龄大了,出于爱护年轻警员考虑,把自己防弹衣让给了一个20多岁的警察。
靓坤说道:“洪旭队长很伟大。一个五十五岁的老警察,又是台中县刑警队长,竟然跑到第一线和歹徒枪战。”
哈迪伦上校用自己仅剩的左眼翻了个白眼,说道:“但是,他的死亡原因还是很荒谬。”
……
林博文被捕以后,等待他的肯定是死刑。
他被移送中区警备司令部,预计活不过半年。
林博文被捕后,已经六十多岁的外婆哭的死去活来。
而林博文的母亲,也不顾一切的跑到台中,每周都来见儿子。
——真是迟来的母爱!
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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