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544章 真的要跳吗?_金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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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单独提出来,是想告诉大家这么一条驾驶经验:跟车行驶时,如果前车忽然变道,不要犹豫,自己也要跟着变道。”

  “这条经验看起来简单,但却非常实用,尤其是在跟随大车行驶时,后方车辆视线完全被挡,无法判断前方路况,如果大车忽然变道,一定是它的驾驶人发前方有突发情况。如果此时后车不采取跟随策略,很可能发生意外。从视频看,此次事故中的肇事大货车显然犯了这个错误。”

  “致命错误五:大车占用快速车道;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三项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这三项规定交叉印证,可以得出结论:大型车辆包括大客车、大货车等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占用快速车道行驶,超车情况除外。”

  “然而从此次事故视频中可以清楚看到,肇事大货车及其前方切换回中间车道的大车,在事故发生前并没有超车行为,但却一直行驶在快速车道上。”

  “而这次事故后果如此惨烈的主要原因应该是两个,一是人员下车逗留在高速道路上,这是遇难者在关键时刻不可挽回的错误。一旦在高速上发生事故,车上所有人员应该尽快撤离到道路外或隔离带中,以防止二次事故伤害。”

  “二是大货车的违章问题。大货车违章行驶在快车道上大家都知道,另一个非常重要却被忽略的,是大货车存在严重超载、超速的情况,导致刹不住车。”

  “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都不是单一因素造成,而是多重因素,包含人、车、路等综合导致,这起事故无疑就是一个典型。而二次事故无疑是此次事故中最值得所有驾驶人关注并引以为鉴的教训,希望这起事故能引起所有人的关注!”

  “对于高速上窜出动物,交警之前就有过提醒:事故如不严重,应先将车停到右侧路边;如事故严重,开双闪,150米外放置三角牌,人员迅速转移。如果突然出现的动物,要先点刹,等速度降到70公里每小时以内,才能闪避。”

  “面对突然出现的动物,急刹变线有风险的话,那就只能握紧方向,选择径直过去。相比发生翻车和追尾事故,动物死亡和车辆损坏的损失,一般是要小得多的,这也符合法律上的紧急避险规定。这起事故里如果第一辆小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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